网购就能买核灾食品?食药署:最高罚300万

01.12.2016  17:10

立委赖士葆今天指出,有台中市议员在网路上购买到產地为日本枥木的食品,该產地目前管制进口,引发各界关注,食品药物管理署今天指出,民眾购买食品应到卫生可靠、信誉良好的合格商家,若个人从日本购买、代购食品回台贩售,没有办理查验登记,可以食安法开罚最高300万元。

食药署北区管理中心科长吴明美表示,食品业者若从国外进口食品,应依照规定办理查验登记,并符合输入规定,如果从日本代购或购买大量食品回台贩售,没有经过边境查验的程序,就违反食安法,可开罚3到300万元。

吴明美提醒,购物平台网路业者(如虾皮网站等),应查明案内网拍卖家登载输入食品的适性,如发现与规定不符之,需要求卖家修正或将產品资讯下架,否则须负担连带责任。

至于一般民眾自买自吃的食品,则不在规范的范围内,吴明美说,从日本购买自用食品,要符合重量6公斤以下、价值1000美元以下的规范。

(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