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养台湾猕猴当宠物 男遭法办

19.03.2016  17:21
王姓男子将猕猴栓绑在围墙,粗铁炼相当醒目。(黎薇翻摄)

台中市58岁王姓男子3年前在住家附近公园徒手捕捉1只颈带项圈的小母猴,将牠带回家当宠物作伴,但平日以粗铁炼栓绑母猴,民眾不忍向保安警察第七总队第五大队检举,昨会同台中市政府农业局林务自然保育人员前往查缉,将猕猴带回收容,并依违反野生动物保育法罪嫌将王男送办。

因母猕猴经常跳上围墙,颈部栓绑的粗铁炼相当醒目,让路过民眾心生怜悯。王男向警方坦承,3年前在附近公园发现猕猴,不舍牠挨饿受冻,用水果诱捕,带回家饲养作伴,不知道是违法行为。

保七总队第5大队副大队长卢世哲表示,台湾猕猴是群聚性动物,不应该被单独圈养,且人类与台湾猕猴同为灵长类动物,共通传染病原多;台湾猕猴智能极高,在不良的环境中圈养,很容易產生刻板行为与其它心理疾病。

保七总队第五大队呼吁,依野生动物保育法规定,不得骚扰、虐待、猎捕、宰杀保育类野生动物,违者将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6万至30万元罚金。民眾若发现落难的不明野生动物,应通知地方政府生态保育相关单位处理,不应任意捕捉带回家饲养,以免触法。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