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15岁以下学童首次配镜 明年起须先由医师验光

02.11.2017  09:12
2017年11月02日 08:05 中时电子报 林郁庭

学龄前是预防近视,治疗斜视和弱视的重要阶段,而随着3C產品普及,近视年龄也向下延伸,因此卫福部预告修订「验光人员法施行细则」,针对6岁以上、15岁以下的学龄孩子首次配戴眼镜,必须先由眼科医师确认非假性近视,且拿到验光处方后,才能让验光人员才能进行配镜。最快明年1月1日法规上路后,违者将依《验光人员法》罚锾,情节重大者可最重还可废止执业执照。

卫福部医事司表示,现行《验光人员法》已规定6岁以下儿童必须由眼科医师指导下第一次验光,以便及早治疗因斜视、弱视或其他先天性疾病所引起的视力不良问题。此次修订施行细则,再限制6岁到15岁的国小、国中生首度配镜也应先看眼科医师,再予以配镜,避免其他眼睛病变所引起的视力不良被延误诊治。预估新制预告顺利的情况下,最快明年1月1日上路。

法规实行之后,一旦验光人员违反,依《验光人员法》将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锾;违规情节重大者,并处一个月以上、一年以下停业处分或废止执业执照。

(中时电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