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总统:肯亚诈骗台嫌520前回台可能性非常小

21.04.2016  13:31
马英九总统表示,肯亚诈骗台嫌520前回台可能性非常小。(图/新华社)

针对肯亚诈骗案,马英九总统表示,他觉得它基本上是一个两岸双方享有共同管辖的犯罪案件,并不涉及到主权问题,而是双方分工的问题。以肯亚案来说,要在520前有具体结果并不容易,大陆方面在调查完成前把台嫌带回来,可能性也非常小。

马英九总统日前接受新加坡《海峡时报》专访,针对两岸对跨国电信诈骗案件的司法管辖权议题回应媒体提问,专访今天刊出。

马英九表示,两岸处理这样的案件不是第一次,在2009年的时候,双方曾经签订《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根据这个协定,碰到这种情况,双方应该先要谘商,然后再确定由那一方或者共同处理这样的案件。

上次在菲律宾,差不多是在2011年时,也就是5年前,那时候的处理方式是中国大陆先进行侦查,也有台湾的检察官参与,「最后他们(中国大陆)的部分完成后送还给我方,我们继续侦办,换句话说,这类案件其实有前例可援」。

不过,他说,这次我们感到不满的是,第一他们在事前并没有与我们谘商,第二是处理的程序不够透明,让外界无法瞭解到底是基于什么样的犯罪事实与证据来办这个案子。「这些问题严格来说,并不涉及到主权问题,而是双方分工的问题」。

由法务部、陆委会还有海基会组成的专案小组20日到大陆去,与大陆方面讨论这个案子的分工原则,马英九表示,不仅是这个案子,还有马来西亚的案子以及其他案子,都能有一个通案的处理方案,这个通案的处理方案就是共同管辖、分工合作。

媒体询问,肯亚案是不是代表520之前北京要进一步发挥其影响力?马英九表示,「蛮多人这样想,但是我不觉得这是唯一的原因」,最主要的是,在过去我们处理类似的案件时,大陆方面对台湾审判的结果不是很满意,因为台湾的审判结果往往判决的刑度与大陆判决的刑度有相当的落差,所以他们(中国大陆)得到一个印象,就是台湾似乎比较轻判,这一点是他们对于把人员遣送到台湾不满的部分。

但是他说,我们的司法,第一,法院的运作我们不能干预,它是独立的。其次,它是根据法律审判,法务部以及检察官能在法庭呼吁法官从重量刑,如果法官没有做到还可以上诉,但是不可能做最后的决定,所以我们的司法制度与他们(中国大陆)的司法制度,在这个议题上,也显示出有不同的地方,但是我们也可以检讨将来检察官在办案时,用什么方式能够加重求刑。

马英九强调,实际上台湾并不是法律规定得很轻,因为他们(罪嫌)诈骗都不是只有一次,我们现在可以用「一次一罪」的方式来办,也可以判得非常重,这方面是我们要检讨的地方,所以这方面如果能够做到的话,我相信未来处理时就会有一个清楚的原则来适用。

以肯亚这个案子来说,马英九认为,要在一个月后,也就是520之前有一个具体结果是不容易的,因为大陆方面还在进行调查,我们也许可以去瞭解、去观察,可是要在调查完成之前把他们(台籍嫌犯)带回来,可能性非常小。

他以菲律宾为例,那一年是2月2日发生,到七月初才送回来。回来之后我们继续进行侦讯,然后加以审判,其中有12个人被判罪,有2个人无罪。实际上我们还是会继续追诉,只不过因为双方的制度不同,做法也有差异,出来的结果会不一样,使得中国大陆对这一点很不满意。里面只有2个被判无罪,有12个人被判有罪,只是罪刑不是很重。

马英九表示,在处理两岸事务时,偶尔也会有这一类特殊的事件发生,需要用智慧与耐心加以处理。我们过去也都处理过,当然因为过去我们与大陆有签订司法互助协议,换句话说,中国大陆也知道这不是一个单纯的主权问题,如果只是单纯的主权问题,他们根本不必与我们谈,所有的案子都要由他们来办。显然他们也不是这样的态度,就以5年前的菲律宾案来说,我们也有参与。

马英九表示,这个部分在台湾有些人会误解,一碰到这样的问题就把它当做主权问题来处理,当初一个错误的判断,到后来就会造成没有办法想像的结果,这一点我们要记住这个教训。

他说,就像他刚开始说的,这是一个共同管辖的问题,不是只有所谓的除外管辖,这是有些人不太了解的,就是一碰到问题就通通带回台湾来,可是实际上大陆是犯罪的结果地,也是被害人的所在地,也是证据比较容易调查、证人比较容易传唤的地方,所以它当然是有管辖权的,我们跟它谈怎么样在这个有共同管辖的情况下,找出双方分工合作的原则,当年要与大陆签这个协议也是基于这样的考虑。

他说,英文的“exclusive jurisdiction”中文就是「专属的管辖」,这个不是专属的管辖,因为双方已经同意对方也能够参与管辖。

(工商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