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马英九收魏家10亿 吴子嘉判赔180万

30.12.2016  20:34

媒体人吴子嘉前年发表文章指称,顶新魏家捐新台币10亿元政治献金给前总统马英九,遭马提告求偿。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审结,判吴子嘉赔偿新台币180万元、登报道歉,全案可上诉。

这起案件源于前年10月间,当时的中国国民党发言人透过新闻稿表示,吴子嘉在美丽岛电子报刊登一篇文章,内容指称顶新魏家于民国101年总统大选前,捐助马英九阵营高额政治献金,「一次出手就是逾10亿的政治献金」等语。

国民党认为这是不实言论,要求吴子嘉一周内公开道歉,否则将正式提告;吴未道歉,马英九提告求偿300万元,并要求在4大报刊登道歉声明。

马英九主张,不管是自己、马团队、马阵营,均未收到顶新魏家违法政治献金,更不用说是10亿元等。

吴子嘉则主张,他的言论是以马团队、马阵营、马政府为对象,马英九并无权利保护必要;他所言有善尽查证义务,马英九身为总统,应接受公眾较严格的检视,要负较高的容忍义务等。

为此,北院查阅特侦组在104年6月18日发布的新闻稿内容,马英九在此案中无具体犯罪事证;另调查吴子嘉提供的新闻报导等资料,认为一些资料的可信度甚为薄弱。

北院认为,吴子嘉未经查证,就在美丽岛电子报发表这篇言论,供不特定多数人阅览、转载,导致马英九的名誉严重受损;吴子嘉身为专业新闻工作者,具相当的社会地位,在发表言论时应尽媒体合理查证义务,审酌两造身分、地位,马英九求偿300万元过高,应减为180万元较为适当。1051230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