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九被诉泄密案 高院逆转改判4月

15.05.2018  10:34
2018年05月15日 10:03 中时 林伟信

前总统马英九被检方起诉泄密案,一审获判无罪,检方提上诉后,马到高院应讯时火力全开痛批检方起诉他是诬造不实的事来「打稻草人」,高院15日审结宣判,改判马英九4月,得易科罚金。

马英九教唆泄密 今二审宣判 会遭突袭式改判有罪?

检方起诉指控,马英九在2013年8月31日将前立法院长王金平司法关说案报告,泄漏给前行政院长江宜桦、前总统府副秘书长罗智强;9月4日 再教唆黄世铭将报告交付江宜桦,涉犯刑法泄密罪、通讯保障及监察法等4罪。

台北地院认为马构成泄密罪,但他是行使总统职务解决院与院的争议,依宪法规定可阻却违法,教唆泄密检方举证不足,基于「罪疑有 疑,利于被告」的原则,判决马无罪,检不服提上诉。

此外,立委柯建铭自诉前总统马英九涉嫌教唆泄密、诽谤等罪,去年高院审理后认为,马听闻前检察总长黄世铭报告后,召集行政院院长等人共商解决之道,符合台湾政治运作现况及宪政体制,诽谤部分因没有「真实恶意」,判决马英九无罪定谳。

(中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