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驻港官员:为国家安全可限制言论自由

18.04.2016  23:47

港独议题引发北京关切,中国大陆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副特派员胡建中日前表示,「香港人权法案条例」等规定,为保障国家安全,可对言论自由依法限制。

香港南华早报中文网今天报导,胡建中昨天出席驻港特派员公署开放日活动时,公开批评香港出现的分离主义思潮。

他表示,有香港人经常提及「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那我会告诉大家,这个公约的有关条款及特区人权法案条例(香港人权法案条例)都有规定,为保障国家安全,可以对言论自由依法限制。」

胡建中表示,「刑事罪行条例,将煽动仇视中央政府、暴力反政府反国家的言论和宣传行为,定为叛逆、煽动叛乱等罪行。」

香港近年来持续爆发与北京对立的政治及社会事件,包括2014年的「占中」运动、2015年特首普选方案被否决以及今年初旺角街头的骚乱,本土主义乃至香港独立的思潮逐日高涨。

3月间,公开宣言争取香港独立的「香港民族党」宣布成立,并表示将积极考虑参加9月立法会选举。

对此,中国大陆国务院港澳办、港府、香港律政司和中联办主任张晓明都曾公开严厉批评,指「港独」言行违反香港基本法。张晓明更指香港民族党成立远超过言论自由范畴,触及「一国两制」底线。

本月初,大陆驻香港特别行政区办公室(中联办)新任法律部长王振民表示,「港独」倡议者的行为违反了香港刑事法律,是刑事罪行条例所定的「煽动罪」。

对于大陆驻港官员的相关说法,大律师、香港公民党立法会议员郭荣铿曾表示,煽动罪要有指向煽动其他人使用暴力或扰乱秩序行动的证据,而不只是看言论。

「香港民族党」和另个新政党「香港眾志」在社团登记注册时都遇挫折。香港眾志到银行开立用以收集捐款的帐户时更遭到拒绝。1050418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