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妪双贴骑电动代步车 撞上卖菜摆摊妇

30.11.2017  18:23
2017年11月30日 16:40 中时 陈淑娥 摆摊的赖姓阿婆以卖自家菜维生。(陈淑娥翻摄) 赖姓阿婆左小腿被撞瘀青。(陈淑娥翻摄)

林姓老妪30日骑着医疗电动代步车,与外劳双贴到大甲第二市场附近,因未靠路边行驶,撞上蹲在路边卖菜的赖姓阿婆,造成赖四脚朝天,小腿遭车轮辗过,所幸仅受轻伤,林妇疑以600元买下撞翻的蔬果,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对林开罚300元,违规摆摊的赖妇则吃上1200元罚单。

大甲派出所副所长张英俊表示,30日上午10时许,78岁林姓老妪驾驶医疗电动辅助车,载着外劳一前一后挤坐在驾驶座上,行经大甲第二市场附近,撞上蹲在路边地上贩售蔬果的73岁赖姓阿婆,造成阿婆左小腿被车轮辗过瘀青,所幸未造成重大伤害。

从监视画面显示,林妇逆向行驶,左前轮先撞到地上的蔬果,彷佛失控似的往左前方持续前进,瞬间将赖妇撞倒在地四脚朝天,车轮随即压过她的左小腿后停住,林妇与外劳赶紧下车搀扶赖妇,据了解,林妇则以600元买下赖妇被撞翻的蔬果,私下达成部分和解。

警方表示,由于医疗电动代步车不属于现行制式车辆,不是道路交通法规车辆管理的范畴,视为行人活动的辅助器材,应遵守一般行人的管制规定。该事故为林妇驾驶电动代步车未靠路边通行所造成,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处300元罚锾,但如因故意行为而伤害他人身体或健康者,另依刑法伤害罪论处。

(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