掰熟监委可协助逆转官司 骗3400万判刑3年6月
63岁男子刘翰霖,得知刘姓友人官司败诉确定,亟欲寻求逆转管道,瞎掰与监察委员、民代熟识,可协助再审并提纠举,一路连环骗还称打通官司案遭举发约谈,需要1500万作为财力证明等理由,3年多来诈得3400万元,台中地院依诈欺罪判3年6月徒刑。
刘翰霖得知刘男有一宗土地买卖纠纷民事官司,缠讼4年后,于2008年败诉确定。他3度向刘男谎称,他与监察委员李復甸熟识,可透过李復甸商请监察委员叶耀鹏,主导纠举这起诉讼案的最高法院承审法官,还可以透过前台北市议员王育诚的父亲王振兴协助,向台中高分院声请再审,但交付前金和后谢共600万元「活动费」。
之后,刘翰霖又谎称,李復甸拿300万元,买每支30万元的名笔共9支,要用来送给其他8名监察委员;2010年3月间,又向刘男谎称,可透过李復甸与调查局第三把交椅「戴兴华」(虚构人物),动员台北市调查处缉捕作偽证的顏姓证人,但需要30万元「打点」法官。
刘翰霖又谎称,李復甸要向军事情报局举发顏姓证人是「匪谍」,动用军方的侦搜车缉捕顏姓证人,但每天出车费要50万元,被害人又匯款350万元。
直到2010年8月,刘翰霖再诓称,送笔案遭一名女监委向监察院政风室告发,他遭特侦组约谈,为了证明他有能力买笔当公关礼物,希望刘男先借给他1500万元,事后即归还。
1500万保证金不归还,刘翰霖又称,送笔案已被移送特侦组侦办,1500万元被冻结无法归还,另需要500万元保证金,以及20万元律师费,聘请许姓律师为辩护,另外,他想要控告特侦组承办检察官,但需要100万元,作为假扣押检察官薪水的担保金,连环骗3100万元。
此外,连被害人的王姓女友人也遭算计,刘翰霖私下打电话给王女说,为了这起官司奔波,但钱还是不够,不好意思再向刘男开口,又向王女骗得300万元。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