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府主动出马 寺庙换证免烦恼

16.04.2016  13:12

内政部于102年修正法令及寺庙登记证格式,并取消10年一次寺庙总登记制度,未能于期限内完成换证之寺庙,其登记证自105年1月1日失效。高雄市政府民政局为保护寺庙权益,自102年12月31日起办理全面换领寺庙登记证作业,与区公所协力合作,由业务同仁亲自访视寺庙,协助辅导庙方人员填写表件,让寺庙免于奔波,提供零距离服务,化被动为主动。

截至105年4月16日止,已完成换领寺庙登记证之寺庙计1,389间,换证率达93.79%。

高雄市民政局长张乃千表示,因应寺庙登记制度变革及保障高市登记立案寺庙权益,展开达两年换证作业,高市登记立案寺庙计1481间,过程中更面临诸多障碍,如:负责人失踪或亡故;寺庙仅存庙公一人,无组织运作;或寺庙已荒废或搬迁等等问题,换证困难度远高于其他县市。

为促使寺庙运作正常化,民政局积极採取相关辅导措施,如:简化换证作业流程、举办讲习活动及结合民间团体力量,发挥公私协力精神,积极协助寺庙早日取得新式登记证。

未换领之寺庙登记证自105年1月1日起不得作为佐证文件,届时寺庙将不得据以享有地价税、房屋税等税赋优惠,亦不得开立收据供民眾抵免所得税。

民政局担忧寺庙权益受损,积极呼吁寺庙早日办理换证,并持续受理换证作业,倘寺庙遇有相关疑义,可径洽民政局宗教礼俗科 (07-7995678#5108~5116)或当地区公所民政课谘询。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