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美魔女恋上健身教练 摩铁看电视赔夫50万

19.04.2016  11:53

年近40的黄姓美魔女,恋上22岁「小鲜肉」翁姓健身教练,除经常出入高级餐厅,还常到汽车宾馆幽会。黄妇的王姓丈夫不满老婆挥霍他辛苦赚的钱供养小白脸,怒告求偿200万元。黄妇推说去宾馆只是「看电视」,但不获法官採信判赔50万元;翁某则逃过连带赔偿责任。

黄妇与经营公司的王某结婚10年,育有1子1女。由于王某忙于事业,疏于照顾家庭,导致2人互动愈来愈冷漠。2014年1月间,黄妇为了恢復身材,前往一家知名的健身房运动,因而结识小她10岁以上的翁姓健身教练。

翁某对黄妇照顾有加,不仅指导健身运动,还担心她心跳过快,陪黄去医院检查,2人逐渐成为无话不谈的好朋友,甚至黄妇还经常将小孩丢在安亲班,与翁某一起出游、聚餐。

后来,王某察觉有异,私下找人跟踪搜证,发现老婆与翁某不仅分别于2014年11、12月间前往汽车宾馆,一待就是数小时,还多次十指紧扣逛街、搂抱接吻,甚至开着他买给老婆的BMW高级轿车出游、上高级餐厅,与热恋中的男女朋友无异。

王某不满他辛苦工作赚来的钱,被老婆拿去挥霍、养小白脸,甚至还将孩子单独丢在安亲班不闻不问,只顾约会、谈恋爱,愤而向法院提起亲权行为损害赔偿之诉,对黄、翁2人求偿200万元。

审讯时,黄、翁2人否认不伦,还要求王某举证。王拿出搜证照片后,黄妇更推说去汽车宾馆只是一起去「看电视」,并没有其他逾越男女分际的行为。

不过,法官却认为,如果只是为了一起看电视,无需隐晦到汽车旅馆,实在让人难以置信;更何况,以目前电子產品发达的程度,如果想要一起看电视,不难找到其他合适地点,像是车站、医院或其他配置电视的商店。如果不是为了幽会,何需孤男寡女,大废周章前往汽车旅馆?黄妇所言避重轻,并不可採,判赔50万元。

至于翁某主张并不知道黄妇已婚,因王某的举证不获採信,法官则判他不需负连带赔偿责任。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