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黄牛票罚则加重! 铁路法修正初审 最高处5年有期徒刑

25.05.2016  16:06
图为民眾准备搭乘普悠玛号。(本报系资料照)

立法院交通委员会今天初审通过《铁路法》修正草案,加重黄牛罚则,每张票最多可处票价30倍作为罚锾,若以不当手段购票者,更增订刑事罚,可重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最高300万元罚金,盼吓阻不肖人士行径。

另外,目前《铁路法》针对行人跨越轨道、擅闯平交道,仅罚1500元至7500元罚锾,罚则轻,民眾几乎「无感」,仍会为节省时间跨越轨道,2010年至去年就有90人因闯越平交道遭撞死,初审通过将罚锾提高至1至5万元。

修正草案中也首次明订,当铁路行车事故致人死伤,如能证明事故不是铁路或受害人过失,应给予抚恤金或医药补助,但若为故意或过失行为则不予给付。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