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心业者用工业用双氧水泡莲子 已销数年

25.12.2015  16:13

有够超过,黑心业者竟用工业用双氧水浸泡莲子!台中市卫生局昨(24)日会同台中地检署及保七总队第三大队第二中队前往本市南区林姓业者住宅稽查,当场发现业者使用「非食品级过氧化氢(俗称工业用双氧水)」浸泡「莲子」,且现场检测过氧化氢呈现阳性反应;业者坦承为让莲子浸泡去皮后具漂白效果增加卖相,确实使用非食品级过氧化氢于莲子泡制过程中;现场查获產制之双氧水莲子共25台斤全数当场销毁,非食品级过氧化氢15.05公斤由警方扣回侦办。

被查获的林姓业者说明莲子系不定期制作,需要时每周泡制1-2次,每次產量不等,大约25台斤,制作后自己载至建国市场贩售予散客,昨日销毁后已无库存。

台中市卫生局指出,过氧化氢(双氧水)是漂白及杀菌剂,常用于食品加工制程中但不得残留检出。过量食用会有噁心呕吐、肠胃不适等症状,影响人体健康。民眾选购时勿挑选顏色过白,用前多浸泡.清洗数次可减少过氧化氢残留摄入机率。

卫生局长徐永年再次呼吁,食品业者请依食安法规范合法使用食品添加物,若使用非食品级添加物產制食品,可依违反食安法第15条第1项依同法第49条第1项,重则可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币8千万元以下罚金等相关处分。同时也鼓励民眾勇于检举不法,共同维护市民健康。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