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天价鱼调查: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15.02.2016  23:02

(21:40更新内文)大陆春节期间传出「黑龙江天价鱼」。指江苏一家人春节在哈尔滨吃铁锅鱼,不但斤两灌水,被饭店强索上万元(人民币,下同),且还打人强迫付帐。经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认为价格早已标明,消费者并未提出异议;斤两也由双方确认;店家并未违规。

调查小组尚未连击到消费者当事人,目前只能依据店家说法及录影带等资料调查,也盼消费者主动和他们联繫,还原事件原貌。

「青岛大虾弱爆了,哈尔滨神鱼火热来袭」的文章最近在大陆网路疯传,微博博主自称陈岩,说春节在哈尔滨被导游带去「北岸野生渔村」,两桌鱼花费一万多元,且店家「乱写斤两」,明明10(市)斤(500公克)4两,结帐时却变成14斤。儘管博主与店家人理论,但「店方衝出一大帮人打人」,逼他结帐,即使在报警后,店家仍当着警察面继续打,最后还是被迫结帐。

从微博附的两张照片看来,一张为结帐单,消费包括三种铁锅鱼、配菜和酒水,共付款10302元(约53014元台币)。其中鳇鱼每斤为398元,14.4斤,共5731.2元。消费时间为2016年2月9日。

哈尔滨松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后表示,媒体关注的鳇鱼价格每斤卖398元是否违规一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一章第三条等相关规定,鳇鱼销售价格不在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范畴之内,属于经营者自主制定的市场调节价。且经调取单据,发现消费者所在包厢确有下单,单据上显示鳇鱼中段标注斤数确为14.4斤。

至于总消费金额最初虽为10302元,但后来给予7折优惠,实收7200元,并提供相关最终结算清单。饭店也提供客人现场现金付帐的现场录影,也未见民警到现场后,双方有肢体衝突行为。

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市场监督管理局无法管理店家是否故意将价格炒高,「即便是几十块钱的鱼被炒到了几百块,只要明码标价,我们也管不了。」我们能管的只能是按照法律要求店里明码标价,消费者看到价格接受了,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也没办法。

(旺报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