龟山警方:台湾民政府抗议 依规函送办理

19.06.2016  20:29

龟山警分局今天指出,媒体报导民眾在台湾民政府前的抗议事件,经请示检察官:「准不予解送」。至于案件则函送地检署,过程中并未发现有开枪、电击等情事。

龟山警分局指出,媒体报导:今天有民眾在台湾民政府前抗议,没想到遭保安到压制,还遭辣椒水、橡胶子弹射击,双脚双手被铁炼跟束带绑住,保安甚至对警方射击,还用电击棒电击2名民眾,逼得警方大喊「电击他们,我就开枪!」

龟山警分局澄清指出,今天7时,接获员林坑路100-1号台湾民政府电话报案,称有民眾在抗议丢掷石块,警方到达看见铁门围墙内,有二名抗议民眾被控制拘束在地面上,另有四名在外面抗议,双方均表示要提告,警方依法带回所内处理,双方互控毁损、伤害,均依规定受理侦办。

龟山警分局指出,经请示检察官:「准不予解送」,案件函送地检署后续侦办,过程中并未发现有开枪、电击等情事,也无所谓「电击他们,我就开枪」等语,特此澄清。

龟山警分局依法侦办、厘清案情,并了解有无违枪一事,勿枉勿纵。并重申依法受理,也呼吁民眾应保持理性,切勿因为激烈抗议而触犯法网。1050619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