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保健保住院自负额 106年元旦双涨

27.12.2016  17:37

卫福部今天表示,民国106年元旦起,国民年金保险费率将涨至8.5%,一般保险人每月平均多缴新台币54元;健保住院的自行负担费用上限,也将从5万9000元涨至6万2000元。

根据现行规定,国民年金主要纳保对象是满25岁、未满65岁,在国内设有户籍,且没参加劳工保险、农民健康保险、公教人员保险或军人保险国民。

卫福部日前经精算,发现基金余额已不足支付未来20年保险给付,因此106年元旦起依法将费率调高0.5个百分点,从原本的8%涨至8.5%,预估每年保费收入增加约新台币21亿元。

卫福部表示,106年费率调涨后,一般保险人每月应负担保费从878元增加为932元,每月多缴54元;至于不含低收入户及重度以上身障者的其他各类应缴费被保险人则每月增加27元至41元的自付保费,届时将有305万名一般保险人、14万名中度轻度身障、17万名近贫,共336万人得多掏腰包。

不只如此,生病住院的健保自行负担费用也要调涨,卫福部指出,106年元旦起,在急性病房住院30日以内或慢性病房住院180日以内,同一疾病每次住院应自行负担费用的最高金额上限,将由3万6000元涨至3万7000元。

全年累计应自行负担费用的最高金额上限,则由5万9000元涨到6万2000元,卫福部推估,受影响人数约为1.1万人。1051227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