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 29项新制上路

30.06.2016  13:43

行政院长林全今天在行政院会表示,自7月1日起,总共涉及9个部会,29项新措施开始实行。

林全表示,这些新措施多与民眾生活及权益息息相关,请各部会透过多元的管道,加强各项新制的宣导与沟通,让民眾确实瞭解新制推行的内容及目的。

行政院表示,29项新措施如下:

1.实价登录申报管道将增加「预申报」方式(内政部)。

2.不动產成交案件实际资讯申报登录批次资料无限期免费下载(内政部)。

3.刑法没收新制(法务部)。

4.委办桃园市政府办理公司登记(经济部)。

5.专利商标公文书电子送达扩展至全年24小时无休(经济部)。

6.申请专利免附优先权证明文件正本(经济部)。

7.机车轮胎胎纹深度检验(交通部)。

8.骑乘电动自行车配戴安全帽(交通部)。

9.放大电动自行车审验合格标章(交通部)。

10.车辆出厂安装胎压侦测辅助系统(交通部)。

11.实施载货货柜总重验证(交通部)。

12.邮局开始营业时间调整为上午8时30分(交通部)。

13.开办i邮箱(iBox)业务,提供民眾全年无休24小时包裹、快捷邮件3日内免费取件服务(交通部)。

14.劳工保险被保险人纾困贷款利率调整(劳动部)。

15.雇主聘雇外国人从事家庭看护工作或家庭帮佣聘前讲习实施办法(劳动部)。

16.外籍劳工线上申办(劳动部)。

17.办理劳工体格及健康检查医疗机构之认可申请与人员异动(新增)之登录系统事项(劳动部)。

18.办理劳工健康检查业务之医师与护理人员之在职教育训练(劳动部)。

19.105年第2期作试办稻作直接给付与保价收购双轨制(农委会)。

20.提高上市前农產品农药残留查验频率(农委会)。

21.国產生鲜猪肉溯源制度(农委会)。

22.西药药品实施药品优良制造规范(第三部:运销)(卫福部)。

23.实施「市售包装婴儿与较大婴儿配方食品及特定疾病配方食品营养标示应遵行事项」(卫福部)。

24.订定「包装食用盐之氟标示规定」及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范围及限量暨规格标准」第二条附表一及第三条附表二,增列氟化钾及氟化钠使用规范(卫福部)。

25.有中央农业主管机关公告之生產系统者,应标示生產系统(卫福部)。

26.扩大水量水质自动监测设施之设置对象(环保署)。

27.石油化学业放流水标准与石油化学专业区污水下水道系统放流水标准(环保署)。

28.化工业放流水标准(环保署)。

29.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补偿及造林回馈条例相关子法发布并开始受理族人申请(原民会)。1050630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