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讨消合社1.7亿元 故宫:依法办理

21.03.2016  22:19

(中央社记者郑景雯台北21日电)故宫消费合作社新台币1.7亿元争议未解,监委强调要追讨,消合社不得自行分配给社员。故宫今天表示,本案后续仍将积极配合消合社主管机关台北市政府的监督作业处理,依法办理。

报载故宫消费合作社1亿7933万余元自肥金争议至今未解,故宫去年8月将消合社解散后,正进行清算作业。报导指出,有监委透露,行政院曾行文给监委,并附上消合社的意见,消合社认为已解散,再争执本案已无实益,监委林雅锋对此不能认同,强调这1.7亿元应予追讨,消合社不得自行分配给社员。

故宫今天表示,故宫消合社去年8月解散,目前清算人持续办理了结现务、收取债权、清偿债务及分派剩余财產等清算作业。其中委托业务部分结余,包括餐饮服务303万4320元、博物馆商店服务新台币4349万2723元及委办业务公积金结余款2299万2057元,合计6951万9100元,已于2015年陆续缴入故宫文物艺术发展基金在案。

故宫表示,有关消合社2001年至2008年接受故宫委托代办业务所得盈余分配给社员的部分,因牵涉事项广泛且时间久远、人事更迭等事项有待厘清,现正由主管机关台北市政府督导消合社清算人提报检查合作社之情形、执行清算事务之现况、财务报表(资產负债表及财產目录)。

故宫表示,本案后续仍将积极配合消合社主管机关台北市政府的监督作业处理,一切依法办理。1050321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