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署公告第2批空品管制场所 KTV电影院上榜

10.01.2017  18:38

环保署预计明(11)日公告第2批空品管制场所,将第一批公告列管范围扩大,并增加电影院、KTV等6类场所,总计纳管逾1362家,管制项目包含二氧化碳、甲醛、细菌、PM10等,第2批将于1年后开始稽查,违者可罚5~25万元。

美国冷冻空调学会(ASHRAE)资料指出,室内二氧化碳浓度达1000ppm以上易使人疲倦,环保署在《室内空气品质管理法》中订定标准,二氧化碳8小时值1000ppm,一氧化碳8小时值9ppm,甲醛1小时值0.08ppm,细菌最高值0.56ppm,悬浮微粒24小时值75μg/m3。

2014年1月环保署公告「应符合室内空气品质管理法之第一批公告场所」,将大专院校、图书馆、医疗机构、社福机构、政府机关办公场所、铁路运输、民用航空站、大眾运输系统、展览室、商场等10类列入纳管,要求462家场所空品需符合相关规定。

这次再公告第2批,将范围扩大,大专院校从国立大学扩及市立、私立大学,图书馆从本馆扩及分馆,并将医院、商场的美食街列入,更新增博物馆、美术馆、金融机构、电影院、视听歌唱业、表演厅、健身场所等,新纳管逾900家,预计1年后开始稽查,不合格的业者会于门口张贴告示提醒,要求3个月内限期改善,得展延1次。

此次虽将KTV列入,却不包含包厢空间,环保署空保处长蔡鸿德解释,由于监测仪器体积庞大,开启时声音吵杂,实际进入包厢侦测实在扰民,加上KTV都是中央空调循环控制系统,以KTV大厅管制查缉仍可达到效果。

但环保署过去第一批公告稽查仅440多次,2年内1家稽查不到1次,其中53家不合格,改善过后目前仍有3处限期改善中,未曾有开罚案例。台湾水资源保育联盟主任粘丽玉指出,环保署应要求公告场所设置自动监测设施,并将监测结果即时公布于场所入口处,落实管理。

蔡鸿德表示,目前是希望业者先做到自主管理,也会评估今年建置相关平台,让各场所的相关资讯全部上网,供民眾查询。

(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