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男搭霸王车还向司机借钱 判罚4万5千元

08.04.2016  16:06

29岁林姓男子,去年8月15日晚间,和同样身无分文的张姓友人,从台北市南京东路五段搭计程车到桃园南崁,途中2人还向陈姓运将借50元到槟榔摊买保力达B饮品,抵达目的地2人要陈等候一阵,又原车搭回台北市区,行经八德路四段,张某佯称要向友人借钱,下车一去不回,留在车上的林男,此时双手一摊向陈说:「身上没钱,看想怎么办。」让陈姓运将收不到1800元车资和80元过路费及50元借款,愤而将林载往警局报案。

台北地院审理时,林认罪坦承坐霸王车和借钱未还,但辩称家境贫寒。法官认为,林的行为有害社会正常交易秩序,依诈欺罪判林拘役45日,得易科罚金4万5000元。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