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教长爽租豪宅?中市议员痛批
即将入阁的准教育部长、现任台中市副市长潘文忠,今天(6日)被市议员黄馨慧痛批,爽租每月近3万元租金豪宅,他要当教育部长应以高道德标准检视,否则到台北后可能会去租帝宝当官舍,市府秘书处长李如芳强调,过去公有宿舍的部分费用,便是在「办公大楼公管业务」预算科目项下支出,因此去年也是循例办理,已通过审计审查,于法有据。
李如芳今天在议会进行「台中市政府职务宿舍进驻及使用情形专案报告」,市议员黄馨慧、李中针对租官舍议题紧咬不放,质疑市府使用哪个会计科目给付租金?为何目前尚有1户职务宿舍待借用,仍须对外租屋作为首长宿舍?大楼管理费由谁给付?
黄馨慧当场向审计处检举核销不符合科目,痛斥市府「高官修法自肥、负担由纳税百姓承担」,以办公厅舍的名义租宿舍,包括为准教育部长、现任台中市副市长潘文忠等3名高官租豪华宿舍,每个月高达3万元的租金,前台中市长胡志强根本没有用公款为官员在外租屋,秘书处以不符科目核销,市长林佳龙明显浪费公帑。
黄馨慧并提醒准行政院长林全,要重新考量聘用这种「有道德瑕疵」的部长,教育部长要在全国作育英才,却享受用公帑租豪宅,不够格当教育部长,林全应公开说明和抱歉,这都是纳税人的血汗钱,潘文忠不够格担任教育部长,她并语重心长的呼吁准总统蔡英文准总统在520就职前,考虑是否撤换教育部长。
李如芳答询表示,目前只有副市长等3名首长,依规定租赁房屋作为首长宿舍,月租金在2万8000元到3万间,都符合要点规定,且并非只有台中市,6都中桃园市、台南市也有类似规定。
李如芳指出,过去公有宿舍的部分费用,便是在「办公大楼公管业务」的预算科目项下支出,因此去年也是循例办理。由于宿舍管理系属秘书处总务科的业务,因此今年度预算改编在总务科的「其他业务租金」项下。
此外,目前尚余的1户职务宿舍是于今年3月才收回,而所有大楼管理费都内含在租金内中,并无另外產生费用。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