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乔安涉仲介女子国外卖淫 今遭起诉
(10:43更新,更新检方说法)卷入卖淫风波的「太阳花女王」刘乔安,因遭美国在台协会检举涉及跨国卖淫集团案,警调去年10月约谈、搜索主嫌「戴姐」戴君仪、仲介卖淫的钟宜姿、刘乔安3人,台北地检署认定3人确曾安排11名女子赴国外卖淫,今天依妨害风化罪嫌起诉3人,但检方认为11名女子在国外卖淫未被限制行动,没有性剥削情事,涉嫌违反人口贩运防制法罪嫌获不起诉。
检方查出,戴君仪仲介卖淫27次、钟宜姿仲介6次、刘乔安仲介2次。刘不但协助钟女仲介、物色女子,还帮忙在男客挑选应召女时炒热气氛。
起诉书指出,戴君仪自民国99年间起至104年10月间止,先后11名女子表示,可媒介前往美国、欧洲、澳洲、日本、港澳地区赌场、饭店或于国内各处与男客从事性交易,并为女子订购机票、联繫男客接送及挑选事宜、带领女子赴国外或在国内各地进行性交易,并从中收取新台币1万元至30万元不等性交易费用。
钟宜姿自103年间4月起至104年9月间止,先后向林姓3名女子表示,可媒介前往港澳地区、新加坡或于国内各处与男客从事性交易,待3名女子应允后,随即为3女订购机票、联繫男客接送及挑选事宜、甚或陪伴该等女子赴国外或在国内各地进行性交易,并从中抽取4万元至6万元性交易费用。
钟女闺蜜本名刘依函的「太阳花女王」刘乔安协助钟女安排应召女子供男客挑选、陪伴应召女子赴往国外与男客见面、向男客推介钟女旗下应召女子、于男客挑选应召女子之场合中串场、热络气氛,并观察环境安全、应召女子与男客间之互动、应对状况以回报予钟女等事宜。
刘、钟于104年5月及7月间,先后与或独自带领如翁姓、李姓女子与男客见面、供男客挑选后进行性交易,待钟女向男客收取性交易费用后,2人朋分。
检方指出,戴君仪、钟宜姿、刘依函3人,系犯刑法第231条第1项意图营利媒介女子与他人为性交罪。
检方去年搜索戴君仪住处查扣美金8054元、港币2万元,认定是她于102年间因媒介女子前往美国从事性交易之犯罪所得,依法宣告没收。
检方表示,戴女3人安排女子出国卖淫,女子在外国从事性交易期间均有独立之住宿房间,证件、机票皆未遭扣留,或于性交易结束后自行从饭店至机场搭机返臺,在未安排与客人过夜之时间即按照自己的行程自由活动。认定卖淫女子在从事性交易期间对外通讯及人身自由均未受限制,不构成人口贩运防制法,另将3人不起诉。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