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判决“大巨蛋案” 双方均不服称要上诉
台“大巨蛋案”法院判决两方都不买账 声言上诉战火将重启
【环球网综合报道】台湾远雄集团未依核定建照图兴建的“大巨蛋”,2015年被台北市政府都发局勒令停工,远雄认为处分过重,有违比例原则,恐造成难以回复损害,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告撤销停工处分,法官今7日判决部分撤销,撤销“维护公共安全”、“防范危险”之处分,其余之诉驳回,远雄需负担3/4诉讼费用。换言之,判决解除了“大巨蛋案”的“全面停工”执行处分。据了解,双方都会提出上诉。
据台湾“中时电子报”9月8日报道,依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判决,法院认证远雄有79处未按图施工,台北市府都发局认为会产生重大公共安全疑虑,勒令全面停工符合台湾地区“建筑法”;但与维护安全、防范危险发生施作的公安部分停工,欠缺必要性、违反比例原则,判决撤销。也就是远雄虽局部复工胜诉,台北市政府却赢了3/4,未来若因此确定,仍难解停工产生的争议。
赵藤雄目前因另涉弊案被收押,为了大巨蛋停工与台北市政府共衍生本案在内9件官司,也杠上市长柯文哲。
为此柯在媒体上称他“顽固老人”、骂他“狗改不了吃屎”,还指远雄是“不肖厂商”,赵藤雄愤而提告求偿败诉,两人势必因勒令停工判决再燃战火。
对于判决结果,台北市都发局副局长张刚维说,法院确认远雄未按图施工是事实,市政府依建筑法勒令停工属适法有据,公共安全部分远雄已进行14项安全维护工项,完成防火避难性能审查,须经都市设计审议、环评审查,完成建照变更后才能全面复工。
远雄发言人杨舜钦表示,如同判决所述停工处分,确已影响远雄“大巨蛋”权益,收到判决书后会再研拟上诉。
远雄旗下远雄巨蛋公司兴建的“大巨蛋”,前年520被市府都发局以未按图施工勒令停工,诉愿被驳回后,远雄为能早日复工,以豪雨、台风影响工安等理由,提出撤销停工诉讼。
合议庭认为,远雄有79处未依建筑设计图施工,且主要构造施工与核定工程图样不符,产生公安重大疑虑,都发局依建筑法勒令停工属适法有据,但全面停工违反比例原则,判决撤销,应由台北市政府和远雄透过专业技术人员协助,协商解决公安部分如何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