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计程车费率 15日起调涨

01.05.2016  14:14
已11年未涨价的台中市计程车费率,将从15日起调涨,新费率实施后,以平均搭乘计程车里程5公里为例,旧制收新台币155元,新制170元,涨幅约9.7%,起跳价格维持85元不变。(市府提供)中央社记者廖壬楷传真 105年5月1日

已11年未涨价的台中市计程车费率,将从15日起调涨,新费率实施后,以平均搭乘计程车里程5公里为例,旧制收新台币155元,新制170元,涨幅约9.7%,起跳价格维持85元不变。

台中市交通局指出,在搭乘民眾多数属短程的现况下,起跳价格维持85元不变,与台南高雄一致,低于桃园市的95元;续程每200公尺跳5元,延滞计时每2分钟5元,也低于台北、新北。

交通局表示,新费率实施后,以台中市平均搭乘计程车里程5公里为例,旧制收155元,新制170元,涨幅约9.7%,此标准与桃园一样。

此外,为配合交通部实施计程车新式计费表,将消费资讯公开确保乘客权益,并新增国道计费机制、主动列印收据等功能,未来不论国道或市区皆可索取收据,交通局已要求台中市营业计程车配合调整换成新式计费表,目前已开始进行换表作业。

台中市新计程车费率预计15日实施,交通局并同步要求每位司机自9月1日起换发新式计费表,而在换表过渡期间(5月15日至8月31日)仍使用新旧费率简易对照表收费;若在9月1日后未完成换表者,则依旧运价跳表收费。1040501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