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党坚持交接条例立法 非政院交接实施要项可取代

22.02.2016  21:02
图为总统府与民进党政权交接小组19日在台北宾馆举行第一次会议,总统府秘书长曾永权(右四)及民进党政权交接小组共同召集人吴钊燮(左四)与成员在会谈结束后,一同合影留念。(资料照片 陈信翰摄)

民进党与总统府上周5举行政权交接首次会议,会后行政院方面提出「交接作业实施要项」,但民进党副秘书长刘建忻今强调,《总统职务交接条例》立法非常重要,并非行政院日前所提的「交接作业实施要项」就可取代;民进党并以书面回覆总统府,重申过渡时期不该核定争议、跨年度计画。

刘建忻也指出,为了儘速展开新政府上任前的准备工作,昨天民进党政权交接小组已经透过联繫对口,针对今年度夏季电力稳点供给的管理作为、5月到11月的汛期整备工作、及今年各项防疫的准备,与相关部会的对口联繫,请其提供相关资料并安排说明。

民进党政权交接小组今回覆总统府书面意见共有5点,首要是在完成交接条例立法前,双方应以协商结论为依据;其二是《总统职务交接条例》有其必要,非「交接作业实施要项」可取代;三是即日起透过双方联繫对口名单展开政策沟通事宜;四是为树立政权交接良好典范,卸任政府于过渡期间,不应该核定跨年度的新计画;五为「行政院及所属部会520交接作业实施要项草案」属行政院内部规范,且内容多属新任首长人选產生后之交接执行细节,非当前最急迫事项。

书面意见也特别指出,有关接卸任政府交接,除了各机关新旧任首长的业务、檔案、财產等行政移交工作外,更在于过渡期间中,当选人办公室能充分取得政务资讯,以利于接卸任政府无缝接轨;亦需确保政府现阶段政策,不会偏离新民意或当选人政策方针,使国家资源不被错置,政策稳定过渡。因此,交接事务相关规范的法制化,实属必要,非行政院「交接作业实施要项」可以取代。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