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深圳等12城 将设跨境电商试验区
15.01.2016 22:40
本文来源: 中时电子报
日前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选定,包括上海、深圳等12个基础条件好、进出口和电子商务规模较大的大陆城市,复制推广杭州跨境电商试验区经验。国务院今(15)日已同意此12个城市新设一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新华社报导指出,将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12个城市分别为,天津、上海、重庆、合肥、郑州、广州、成都、大连、寧波、青岛、深圳、苏州。名称分别为中国(城市名)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具体实施方案由城市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分别负责印发。
2015年统计数据显示,杭州、寧波等城市出口订单和货值呈百倍增长;上海自贸区2015年1至7月跨境电商保税进口总货值年增长109倍,深圳前海前3季度累计验放跨境电商个人物品清单530.5万票,总值4.32亿元人民币(下同),分别为2014年全年的106倍和48倍。大陆商务部预测,2016年中国跨境电商进出口贸易额将达6.5兆元。
(工商即时)
本文来源: 中时电子报
15.01.2016 2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