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外遇打官司要离婚 法官判不准确定
06.05.2016 12:17
本文来源: 中时电子报
前宪兵少校调查官林姓男子,外遇并生下1女后,不仅要求分居的萧姓妻子返家,照顾他年迈父母外,还打官司要求离婚。最高法院认为,林男须为婚姻破裂负较重的责任,不得请求离婚,他未能调和父母与妻子关系,妻不须履行同居义务,今日驳回林男的声请。
林男主张,他与萧女结婚逾20年,妻子因拒绝与公婆同住,夫妻于是搬出去居住,2000年因妹妹出嫁,他不忍年迈双亲独居无人照料,于是决定迁居与父母同住,但妻子却拒绝;他虽然因夫妻失和,与小三发生婚外情,但后来深感悔悟,未再与小三同居。
林男说,他与萧女经常因为家务及子女教育问题争吵,夫妻感情早已不睦,萧女以小三问题,拒绝履行同居义务,已构成恶意遗弃,双方存有难以继续维持婚姻的重大事由,请求法官判准离婚,若不准许,则判命萧女应返家与他同住。
台中高分院认为,林男与小三同居生子遭妻子提告,法院各判刑3月确定,这是导致萧女不愿与他同住的原因,况且林男只是要萧女帮忙照顾父母,并非为了要弥补双方情感裂痕,判决驳回林男请求离婚及履行同居的声请,林男不服提上诉,最高法院驳回定谳。
(中时即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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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5.2016 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