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财政部 调整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政策

24.03.2016  23:25

和讯网报导,大陆财政部24日发布: 将自4月8日起,实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并调整行邮税政策

依规定个人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元,全年为人民币20000元,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暂免征关税,徵收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70%。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徵税。

(工商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