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质雇主剥削女外劳 每日操逾16小时

20.11.2017  15:24
2017年11月20日 14:49 中时 马瑞君

62岁徐女、35岁谢女是婆媳关系,在台中市太平区经营一家五金工厂,2011年、2014年间申请印尼、越南籍2名外籍女移工来台,除要求他们做工厂工作外,还要洗衣、煮饭、带小孩、洗车,一天工作超过16小时,月休仅1天,越籍劳工不堪剥削辗转报案被查获。台中地检署侦结,依违反人口贩运防制法罪嫌起诉2人。

起诉书指出,徐女、谢女在工厂内负责管理移工及发放薪水,2011年以「制造业劳工」名义申请印尼籍女劳工1名,要求她从清晨6时开始工作,打扫工厂、住家、洗衣烧饭、照顾小孩等,直至晚间9时许才可休息,1天工作超过16小时,月休1天,该名劳工来台6个多月就不堪劳累离台。

2014年间,两人再透过仲介公司申请1名越南籍女劳工来台,同样要求其1天工作10多个小时,须帮忙煮饭、洗衣、照顾小孩,移工不堪被剥削向友人反映后报案,警方在104年7月前往稽查查获属实,安置该名越籍移工。

这对婆媳辩称,越南女移工是自愿帮忙,都有休假、没有加班;工厂下班后会到家里帮忙煮饭、带小孩,每月薪资固定2万元。

(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