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岁可当国民法官 李茂生讽:就让鲷民来当恐龙

01.12.2017  09:29
2017年12月01日 08:49 中时电子报 张达智 司法院推国民法官制度,未来将由6名国民法官与3名职业法官坐在一起开庭、共同量刑。(林伟信摄)

备受瞩目的人民参与审判制度,司法院30日公布草案初稿,未来只要满23岁的国民,就有机会可担任国民法官。台大法律系教授李茂生讽刺表示:「反正不甘我屁事,所以就让鲷民来当恐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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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参审草案公布 满23岁可当「国民法官」

司法院昨公布的草案中,「国民法官」资格部分,只要满23岁,且在地方法院辖区持续居住4个月以上的国民都可担任,但如果遭褫夺公权与被告是配偶关系、被告8亲等内血亲、曾为告诉代理人或鑑定人等,都不得被选任为国民法官。

在职业限制上,包含总统、副总统、民代、党工、律师、司法官、法律科目教授、现役军人、警察、消防员,不能担任国民法官。

被选任国民法官者的任职公司和机关,必须给予其公假,但老板可不支付薪水,国民法官到庭可支领日费、旅费等必要费用,日费一天可能达3000元,国民法官有保密义务,如果出现泄密情况将遭法院解任,如果收贿或行贿则遭论处5年以下徒刑。

李茂生今在脸书发文,显然对于「国民法官」资格设定,相当不以为然。

以下为李茂生脸书全文:

「1 若国民法官无正当理由在选任期日不到场或虚偽、拒绝陈述等,得罚三万元以下罚锾。

2 法律科目教授不得当国民法官。

3 任职公司和机关必须给予员工公假,但老板可不支付薪水。虽然可以领日支费,但是回来后,自己原来的工作还是必须做。

「反正不甘我屁事,所以就让鲷民来当恐龙吧。以后特定的案件,如果有所不爽,就自己骂自己人吧。记得喔,国民法官是不得泄密的,所以被骂的话,是不得还口。

我最期待看到的是:无罪推定原则、证据法则、量刑等的适用。绝对有看头。」

有网友回应李茂生贴文表示「不行啊,不通通判死刑的话国民法官会被乡民虐杀的」;「不公平~这摆明是李茂生老师条款,为何独厚法律科目老师呢?」。

(中时电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