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多岁王姓妇人4年前到宜兰冬山河亲水公园参加县府主办的童玩节活动,她使用「经典滑尔滋」滑水道设施时,却造成颈部受伤,因而怒告县府求偿310万元,一审判她败诉,但高院认定县府文化局没有订定滑水道安全使用规则供管理者及使用者参考,也没训练管理人员避免危险发生,判决须赔偿王妇96万多元,全案可上诉。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