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示主权? 中华奥会改名「国家奥会」

03.05.2017  11:31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今天审查「国民体育法」草案时,将「中华奥会」正名为「国家奥会」,这是跨出争取更改中华奥会名称的第一步!

行政院版的国体法第五章名称「中华奥会」,遭到立委诸公热烈讨论后,改为「国家奥会」,完全去「中华」化,立委林昶佐希望国体法先不再讲死名称、张廖万坚认为,不要率先矮化自己,这样的更改具有「主权、主体性」。

经过立委商研后,国体法第二十六条修订为「国家奥林匹克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奥会)为法人,系经国际奥会承认之我国奥会代表。国家奥会之组织、任务及成立宗旨,应符合奥林匹克宪章,并受中华民国法律规范。」

也就是这一条法条内,以前有写到「中华奥会」的字眼,全部改为「国家奥会」。林昶佐表示,我们没有违反国际奥会的规定,国际奥会说我们是什么名称就是那个名称,但我们不必先框住自己。

(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