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借高利贷遭拘禁 还被逼打工还债
16.05.2016 23:37
本文来源: 中时电子报
基隆1名少年向何姓男子借贷新台币1万多元,何男不仅收取高额利息,还逼迫少年到工地打工,拿走大部分工资。检方侦查后,起诉何男等人。
起诉书指出,少年于103年3月间,除向何男借贷5000元外,何男并替他偿还5500元债务,总计1万500元,何男再以相当于20分月息,每1万元每个月收取2000元利息方式,向少年共收取10期2万元。
少年缴交10期利息后,即未再缴纳,何男去年4月23日晚间,伙同友人将少年强押到速食餐厅,先逼迫少年签下借据,再强押少年到何男的租屋处拘禁,不让他离去。
检方表示,少年隔天趁隙脱逃,被何男发现后,持刀与友人再把少年押回租屋处殴打,并拿玩具手枪恐吓「如果再跑就要开枪」,迫使少年签下3张本票。
检方指出,何男为追讨债务,去年4月25日开车带着少年到台北市南港区一处工地从事水泥工,并交给少年手机以便随时监控,防止他落跑,少年当天领取薪水1300元,何男拿走1000元抵债。
何男在检方侦讯时,坦承收取月息20分,且取走工资1000元,但否认持刀和玩具枪恐吓少年,也没有逼迫少年签下借据和本票,是少年自愿签立。
检方表示,何男获得工资比例高达76.92%,少年仅取得300元,何男行为已非营利,应达「剥削」程度,加上借据载明若未偿还债务,需乘3倍计算,且偿还日由何男订定,显然违反「人口贩运防制法」的「不当债务约束」,检方侦查后,起诉何男等人。1050516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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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5.2016 2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