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解决差别待遇 全球佳讯凯擘共遭罚逾3千万
20.09.2017 17:31
本文来源: 中时电子报
全球、佳讯及凯擘3家频道代理商先前分别对第4台业者给予不同的交易条件,致使公平会分别开罚4千万元、4千5百万元及4千1百万元,并要求限期改善,但3家业者提出的解决方案,公平会认为还是无法完全消弭差别待遇情形,今日宣布分别再处1千万元、1千1百万元及1千2百万元罚锾,合计罚锾金额3千3百万元。
公平会表示,全球、佳讯及凯擘就其代理频道105年度的授权,分别对全国数位有线电视、大丰有线电视、新高雄有线电视、北都数位有线电视或数位天空服务等系统经营业者,与其竞争者给予不同的交易条件,认定违反《公平交易法》第20条第2款开罚,并令业者自处分书送达之次日起,1个月内改正违法行为,45日内将改正违法行为证据函报公平会。
全球、佳讯及凯擘所提的改正方案,是将签约的「最低保证户数」(简称MG)由15%调降为10%;就超过MG部分,全球及凯擘视商业条件给予折扣,佳讯则不另收费;全球另就105年1月至3月之MG给予优惠;全球及凯擘同意以「年度」最高实际订户数与签约户数之差额予以找补。
公平会审酌改正方案,虽已有部分改正情事,但部分未说明系统经营者与竞争者在折扣条件上存在差异的理由,抑或未叙明未超过MG的系统经营者不给折扣的正当理由,未完全消弭其对不同交易相对人差别待遇,依《公平交易法》第40条第1项后段规定予以处分。
(中时)
本文来源: 中时电子报
20.09.2017 1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