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2年还在卖!黑心龙虾流入台南外烩餐厅

16.01.2018  16:16
2018年01月16日 15:23 中时 曹婷婷

台南市佳里区浚美商行及浚仁实业有限公司遭台南市政府卫生局会同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南区管理中心、内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总队查获售出「冷冻蟹脚肉」、「冷冻比目鱼」、「小龙虾」等逾期2年食品给台南市7家外烩业者,经追查已全数用罄而无存货,黑心商品早已被吃下肚。

台南市政府卫生局指出,1月11日会同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南区管理中心、内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总队至佳里区「浚美商行」及「浚仁实业有限公司」稽查,于该公司產品分装场所及冷冻仓储查获「冷冻蟹脚肉」、「冷冻比目鱼」、「起司达人乳酪丝」、「雪之恋水晶皮」、「冷冻牛角贝柱」、「小龙虾」、「生冻海虾仁」等逾期產品共1614公斤,并于现场立即封存。

另,于该公司分装场所查获「海虾仁」、「沙虾仁」、「草虾仁」等未标示有效日期之问题產品,合计588公斤,现场责付业者保管。

卫生局指出,业者吴姓夫妻檔经营海鲜批发业10多年,2人坦承因仓储管理不善,造成冷冻海鲜食品逾期,于是将逾期食品解冻、分装及重新标注有效期限,贩售给不知情下游业者。

卫生局强调,逾有效日期食品,依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15条第1项第8款规定:「不得制造、加工、调配、包装、运送、贮存、贩卖、输入、输出、做为赠品或公开陈列」,如经查证食品业者贮存贩售逾有效日期原料或產品属实,将依同法第44条规定,处新臺币6万元以上2亿元以下罚锾;情节重大者,并得命其歇业、停业一定期间、废止其公司、商业、工厂之全部或部分登记事项,或食品业者之登录;经废止登录者,1年内不得再申请重新登录。

(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