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交易抢应召女 嫌辩称:不舒服要退款

14.04.2017  13:02
陈嫌遭警方带回侦讯。(叶书宏翻摄) 刘女踹破厕所门开门。(叶书宏翻摄) 刘女踹破厕所门开门。(叶书宏翻摄)

39岁陈姓男子12日利用通讯软体邀约38岁刘姓女子,在新北市永和区某旅馆以9千元相约性交易,陈男不满刘女服务不好,趁她洗澡时偷窃包包,遭陈女发现,两人当场扭打,陈女为保护自己包包,全身赤裸从2楼被拖行至1楼,陈男得手逃逸,警方获报在附近巷弄将他逮捕,并在他身上查获毒品安非他命,讯后依违反毒品危害防制条例及强盗罪移送法办。

警方调查,陈嫌有毒品、伤害及恐吓取财等前科,12日晚间9时许在通讯软体内发现「一夜情,要爱爱请来电」的讯息,他立即联繫上刘女,相约在永和区永和路某旅馆以9千元进行性交易。

陈嫌交付9千元给刘女,双方完事后,他竟趁刘女入内洗澡时,将她反锁在浴室内趁机偷窃包包,刘女发现遭锁用脚踹破浴室门,再伸出手打开门,双方在房内扭打拉扯,陈嫌一把抓起包包,刘女死抓不放,全身赤裸从2楼被拖行至1楼,柜台人员见状报警处理。

警方获报抵达,刘女坦承从事性交易遭抢。警方在附近巷口逮捕陈嫌,从他身上查获毒品安非他命。

陈嫌供称,性交易过程中刘女服务不好,频频喊「好痛!」才会要求对方退款5千,因刘女拒绝退款,才会抢夺包包。警讯后依违反毒品危害防制条例及强盗罪移送法办。

(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