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幼童累犯患亚斯柏格症获减刑?检拟上诉
曾犯下性侵幼童案的34岁男子,虽经判刑及强制治疗,仍难遏止其恋童恶癖,被控自2013年10月至去年2月间,假意帮友人接送5岁幼子放学,却带回住处肛交、口交并拍摄性侵照逞欲,台北地院虽认男子系性侵幼童累犯,罪行重大,但以他患有亚斯柏格症,犯罪时属精神耗弱状况,予以减刑,判他11年徒刑。
台北地检署说,等收到判决后,再决定是否上诉。
据指出,家住新北市的男子,9年前在台北市信义区任职豪宅保全期间,受托帮友人照顾子女,趁5名就读幼稚园、国小的幼童睡着时,猥亵并拍裸照,被判刑4年6月定谳,不料男子服刑并接受强制治疗后,仍再犯性侵幼童案。
判决指出,2013年男子透过网路认识抚养就读1名单亲妈妈,得知她担心忙于工作,就读幼稚园大班的5岁儿子,没人接送、照顾,就假意佯称愿帮她接小孩放学,并协助照顾男童直到她工作结束返家。
男子与被害母子取得信任,男童还昵称他为「睿爸爸」,但该男子却自2013年10月17日至2014年2月28日止,利用接送男童到他家照顾机会,逼男童对他口交、趁男童熟睡时肛交、袭胸,甚至拍摄男童全裸、下体特徵照片及以性侵照片。
事后,因男童母亲上网时,发现该男子过去曾犯猥亵幼童并拍裸照案件,追问儿子,才知儿子亦遭性侵,母亲情绪崩溃,向警方报案。检警在男子的电脑、笔电及数位照机中发现许多男童不雅照片。
检方调查时,男子仅承认趁男童熟睡时拍摄裸照,没有猥亵、口交或肛交,甚至辩称他小时候遭性侵,还被诅咒「长大若不对其他小朋友做一样的事,会出车祸死掉!」。
法院开庭时,男子否认性侵,辩称他有勃起障碍,无法性侵,但合议庭依据他拍摄的不雅照片,发现男子确有勃起,甚至逼男童对他口交时,男童双眼紧闭,认定男童有抗拒举动,男子犯行明确。
合议庭认为,男子性侵犯行,戕害被害男童身心发展甚鉅,亦恐损及日后男童对于两性关系之认知,应严加责难,且男子曾因猥亵幼童被判刑确定,属于累犯、素行不佳,甚至否认猥亵、性侵犯行,以极为不合理之辩词试图脱责,恶性重大。
但合议庭以男子因患有亚斯柏格症,认为男子犯罪时,精神状态属于精神耗弱程度,依法给予减刑。
合议庭以男子拍裸照部分共11罪,每罪各处徒刑8月,涉犯强制性交罪、乘机性交罪、强制猥亵各判6年、4年、3年。应执行徒刑11年。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