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吓见一次打一次 林郁方遭殴获赔

09.03.2017  12:04

前立法委员林郁方2年前在新党造势晚会遭洪姓荣民殴打头部、恐吓「见一次打一次」等语,林郁方提告求偿。台湾高等法院今天判洪姓荣民赔偿新台币12万元定谳。

刑事部分,洪姓荣民日前陆续被依伤害罪、恐吓罪,判处拘役10天、罚金4000元定谳。

判决指出,洪姓荣民不满林郁方任立委期间协助处理国防部占用土地一事结果,民国104年8月22日晚间7时许,趁林郁方参加造势晚会时,出手殴打林郁方头部,使林郁方受外伤及脑震盪,经旁人劝阻后,仍以「以后我见一次打一次」等语恐吓林郁方;林郁方后来报警提告。

洪姓荣民供称,他只徒手打林郁方头部一下,林郁方伤势轻微,出言恐吓是一时气话,没赔偿必要,且自身患癌症,林郁方求偿12万元过高。

高院指出,洪姓荣民仅因陈情结果不如己意,就在公眾场合犯伤害及恐吓犯行,确实已侵害林郁方身体权及自由权,审酌两造资力及所得,判洪姓荣民应赔偿12万元,全案定谳。1060309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