捏一下屁股的代价 拘役55天判赔3万元

17.05.2016  00:15

一名从事金融业的女子,日前在捷运台北火车站中,遭一名陌生男子从后方捏了一下臀部,立刻报警处理。刑事部分,男子遭判拘役55天确定;民事部分,需赔偿新台币3万元确定。

这起案件发生在民国103年,案发当天上午8时30分的的上班时段,捷运台北火车站人来人往。

从事金融业的被害女子,当时正从捷运站刷卡走出时,突然感到右后臀被捏了一下,转身时发现这名男子正要离去,便立刻上前抓住男子的手,质问为何要性骚扰,但男子矢口否认,女子则报警处理。

警方到场后,这名男子原本仍否认犯案,但没多久便认错道歉,被依性骚扰防治法提起公诉。

刑事部分,男子日前判处拘役55天、得易科罚金5万5000元确定,被害女子连带提出民事诉讼,求偿30万元。

二审高等法院审理时,男子辩称因为要捡地上的发票,才会不小心摸到女子的屁股。但后来这名男子又改口,因为想到某些事情太过生气,以自己的手拍自己大腿时,才不小心扫到这名女子臀部。

合议庭对于这名男子的供词不採信,认定男子已侵害被害女子的身体自主权,判他必须赔偿3万元,全案确定。1050516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