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克度假打工 即起受理申请

18.04.2016  11:23

外交部今天表示,中华民国去年12月28日与捷克共和国签署「驻捷克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与驻台北捷克经济文化办事处青年度假打工备忘录」,已分别完成内部相关作业程序,自今天开始受理申请。

外交部表示,台湾与捷克每年将各提供100个名额予对方18至26岁(含)的青年申请度假打工,停留期限最长可达1年,并自签证核发日起算。

外交部表示,基于捷克聘雇法(Employment Act)规定,外交部提醒赴捷克度假打工的台湾青年,须先向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办公室申办工作证(Work Permit)方可开始工作,申办程序详参捷克劳工部网站(http://portal.mpsv.cz)。

外交部已将捷克所提供的赴捷克度假打工申请办法及其他相关注意事项的中文版参考资料刊载于「台湾青年 FUN眼世界—青年度假打工」网站(http://youthtaiwan.net),欢迎有意申请赴捷克度假打工的青年进一步上网参阅。另有兴趣申请台湾度假打工计画的捷克青年,则请参阅驻捷克代表处网页(http://www.taiwanembassy.org/CZ)所刊载的相关讯息。

外交部表示,台湾目前已与14个国家签署青年度假打工计画,其中包括9个欧洲国家。捷克是继德国、英国、爱尔兰、比利时、匈牙利、斯洛伐克、波兰及奥地利后,全球第14个及欧洲第9个与台湾签署青年度假打工计画的国家,本计画将提供两国有意赴海外拓展国际视野的青年一个新的选项。1050418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