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轨案李泰安遭判13年确定 启防逃机制

24.03.2016  19:02

缠讼多年的南迴铁路搞轨案,最高法院今天依杀人罪判李泰安有期徒刑13年、褫夺公权6年确定,目前已启动防逃机制,连线内政部移民署,防止李泰安潜逃出境。

最高法院今天指出,李泰安的弟弟李双全为杀害越南籍妻子陈氏红琛,并诈新台币1000万元保险费,与任职台铁台东康乐站黄姓好友共谋,先让妻子服下含有FM2饮料昏睡后,再以蛇毒粉末溶水注入体内,待火车翻覆后毒杀对方藉此诈保,但因黄男佯称机车损坏,全案作罢。

未料李双全仍不放弃诈保,找来李泰安共同策划全案。第一步先更改妻子将返回越南的班机,第二步则购买30颗具有安眠效果的药物「意妥明」,成功让妻子服用药物睡眠后,再由李泰安在特定位置搞轨,成功让列车翻覆。

案发后,埋伏在旁的李泰安立刻潜入车厢,与李双全合力将陈氏红琛搬出,翌日凌晨在医院加护病房时,利用市府官员前去慰问的特定时间,眼见四下无人,将含有酒精的液体注入点滴中,导致妻子中毒休克死亡。

不过,检方深入追查后觉得行迹可疑,因此保险公司并未给付7100万元保险金额,诈保行动并未得逞。

此案缠讼多年,最高法院审酌李泰安的参与程度、恶性及与被害人陈氏红琛的亲疏关系,认为没有科以生命之刑必要,因此维持高雄高分院更三审认定,今天依共同杀人罪嫌判李泰安有期徒刑13年、褫夺公权6年确定;主谋李双全因于民国95年3月间自杀身亡,获检方不起诉处分。

最高法院今天表示,李泰安将入监服刑,目前已启动防逃机制,并连线内政部移民署,防止李泰安潜逃出境。1050324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