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文化中心基地 择定公路总局旧址

03.05.2016  16:33
文化部部长洪孟启(中)及台湾摄影博物馆荣誉理事长庄灵(左二)共同宣布展览开始。(图/顏谦隆摄) 台湾摄影博物馆荣誉理事长庄灵(中)导览民眾参观。(图/顏谦隆摄)

摄影界催生多年的国家级「摄影文化中心」落成有谱!文化部长洪孟启与台湾摄影博物馆文化学会代表,今天共同为摄影文化中心基地蓝图揭幕,并举行「影耀宝岛特展」开幕典礼。洪孟启宣布择定台北市立古蹟、台北车站旁的旧公路总局为址,未来修復成1937年的三层楼建筑原貌,预计108年落成。

文化部自今年起将投入5年7亿预算筹备摄影文化中心,未来内部空间将规画常设展、典藏、教育中心、休憩区等。洪孟启表示,目前正修订的《文化资產法》把摄影影像独立列为重要文化资產,摄影文化中心未来将整合台湾各博物馆、美术馆馆舍内的摄影典藏,推动影像数位化保存、摄影人才培育、摄影產业的文化调查等。

台湾摄影博物馆文化学会荣誉理事长庄灵欣慰表示,多年来摄影界吁求成立摄影文化中心,屡被以经费不足打回票,幸而龙应台在文化部长任内「相当有诚意」,到海外参访相关机构、在国内各单位间奔走,终于在卸任前确定建置。

位于忠孝西路一段、怀寧街口的公路总局古蹟,原为日本大阪商船的台北分公司,光復后由臺湾航业公司转让予交通部公路总局,2014年5月由台北市政府公告为市定古蹟,属于早期现代主义建筑。

洪孟启表示,前部长龙应台在得知旧公路总局公告古蹟后,「快马加鞭」与台北市政府、公路总局协调,后获得国发会公共建设专案支持,终于在与国发会来回10多次、市政府文资委员会的4次审议后,确定建置进度,因此他特别补充:「龙应台的功劳大。」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