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旺角衝突 带头示威者被加控罪名

29.06.2016  12:23

涉及年初二凌晨香港旺角严重警民衝突的42名被告昨天提送法院,其中香港本土民主前线两名发言人黄台仰和梁天琦被加控更严重的罪名─煽动参与暴动。

42名被告昨天被提送九龙城裁判法院,他们原先大都被当局依「参与暴动」罪名起诉。

但香港律政司的代表昨天在庭上声请加控10人的罪名,其中黄台仰被加控「煽动与参与暴动」及「煽动参与非法集结」等罪。

梁天琦原被控「参与暴动」,也另外加控「煽动暴动」罪。

综合报导,上述加控罪名的10起案件安排于8月5日在东区法院进行交付程序,以转交高等法院原讼庭处理。

农历年初一至年初二凌晨,本土民主前线在旺角发起集会,阻止执法人员驱赶违法路边摊,约有700人参加。

其后,示威者与警员爆发衝突,期间有示威人士以砖头作武器,掷向警员,导至近百名警员受伤。

有香港媒体形容这起衝突为「旺角暴乱」,而主张本土主义甚至「港独」的黄台仰和梁天琦被视为主事者,两人其后被捕,获准交保外出。

根据香港公安条例,如参与暴动罪在高等法院处理,一经定罪,最高可处监禁10年;如果由下级法院定罪,最高仅可监禁5年。1050629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