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封尸案1死1杀人 千万房產与保险最大受益人是他…

20.03.2018  10:42
2018年03月20日 10:27 中时电子报 张国钦 叶女死后留下的房產、积蓄、保险金,她的大哥叶吉祥成为这起命案的最大受益人。(中时资料照)

新庄日前发生一起震惊社会的大嫂张芳馨杀小姑叶秀凤「水泥封尸案」,姑嫂两人长期不和的争执源于父母留下的公寓房產,但叶女未婚,父母又已离世,根据律师宋重和研判,叶女名下的这幢房產、财產与保险金,将由大哥叶吉祥和叶家小弟继承。

镜周刊》报导,叶家父母约20年前买下民安路公寓,如今房价较购入时涨了近1倍,市值约千万元,叶家父母离世后,该房由叶吉祥、叶秀凤和叶家小弟共同持有,姑嫂间常为了房產事情起衝突。

但遭杀害时36岁的叶女认为,她从18岁开始负担该房房贷,自然是这屋的女主人,张女却认为,既然房子是3兄妹共同持有,大哥应该要分最多,姑嫂心结因家產分不拢而越来越深,终在上周发嫂杀姑不幸事件。

叶女遭大嫂杀害后,留下的财產该由谁继承?律师宋重和说,叶女未婚无子,直系血亲如父母、祖父母又都已经去世,她留下的房產、积蓄、保险金则将由兄弟继承,她的大哥叶吉祥反成为这起命案的最大受益人。

(中时电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