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佳龙:台湾民政府已违法
「台湾民政府」是政府?社团?台中市长林佳龙今天(14日)在议会答询时强调,「台湾民政府」不是政府,未依据人民团体法向内政部申请登记或备案,自行发行的「护照、身分证及车证」也不具法律效力,已违反国家法治规范,这部分政府必须严阵以待,依法办理。
自称「台湾民政府」成员的公民记者洪素珠辱骂老荣民,也让「台湾民政府」组织引起关注,市议员张耀中、何敏诚、江肇国今天在总质询时质疑,「台湾民政府」该组织是政府
、社团、或公司?以一个政府名义规范制度设计,并且有组织从事政治活动,发行护照、身份证、车牌等,市府必须重视,以免產生纠纷或争议,保障民眾权益。
张耀中、何敏诚、江肇国等3人指出,台湾民政府对外宣称有成员5万人,官员3700人,并可供台湾人申办身分证、护照、车牌的类官方性质的业务,并举办法理建国研习营等课程业务,像民政府的团体组织,到底怎么认定?
张耀中表示,「台湾民政府」还宣称可供194国免签证通行,比外交部免签国家宣称的多,另外申请民政府核发车牌,竟称将来执政可免12年牌照税,65岁民眾每月可领高额老人年金、满18岁公民配送房屋、大学学费全免等混淆政府业务视听的宣传讯息,难道没有逾越政府的公权力?
江肇国说,万一未来有民眾觉得要退办之前已申办的台湾民政府身分证,台中市政府要视为一般消费纠纷?还是人民团体内的衝突?又或者是未登记政党团体内的内部事务?
「台湾民政府不是政府!」林佳龙说,台湾是一个法治国家,宪法虽保障集会结社与言论的自由,但必须依照政党法、人民团体法等合法登记或备查,「台湾民政府」并没有依据人团法向内政部申请备案,尤其私自发行护照、身分证及车证,违反国家法治规范,并不具法律效力,这个部分政府必须严阵以待,依法办理。
林佳龙进一步说明,民主社会意见皆能自由表达,这也是是台湾目前社会的情形,至于「台湾民政府」的信仰、或对台湾国际地位的政治主张,是不是可被接受,绝对必须面对考验,政府处理上必须谨慎。
林佳龙认为,议员今天的质询有助澄清,尤其「台湾民政府」不具法律效力的行为,可能造成部分民眾的损失,政府也有责任让正确资讯让更多人了解,这是一个全国性的议题,内政部长已表达将重新检视人民团体相关法令。
(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