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河市案二审逆转 高嘉浓改判4年

27.12.2017  13:36
2017年12月27日 12:17 中时 林伟信

备受瞩目的美河市开发案,前台北市政府捷运工程局处长高嘉浓与课长王铭藏,被控以不实鑑价图利建商5亿多元,一审将高、王判刑10年、4年,但高院认定检方举证不足,图利罪改判无罪,仅依公务员偽造私文书罪将高判刑4年,王判刑2年、缓刑5年。全案可上诉。

(12:37更新)美河市案(捷运新店机厂联合开发案)台北市政府以公地主身分,与投资人日胜生公司签约后联合开发,但时任开发处处长的高嘉浓被控明知联合开发案已经旭洲公司鑑定建造成本,他竟指示王男假造旭洲的鑑定书,将工程费由106亿元提高为114亿元。

检方另指控,高男以假造的鑑定书提供给北市府,让市府以此与日胜生就权益分配比例进行协议,因为他的不实鑑定资料,让日胜生公司多分配到3249坪楼地板面积,获取不法利益5亿124万6301元,将高、王依图利等罪起诉。

台北地院痛批高嘉浓铤而走险以身试法,恶性重大,强行曲解法令与职权,推卸责任给下属,毫无悔意,将他依图利等罪重判10年,王男则判刑4年。

案经上诉,高院认为北市府经过6次协商才与日胜生就权益分配比例达成协议,并非全部依照高男假造的鑑定报告书,由于检方无法提出证据证明犯罪,将高、王涉犯图利罪部分判处无罪,偽造文书部分仍成立犯罪。

高院审酌高男为联开处处长、王为课长,都身居主管要职,竟为图日后能儘速与日胜生就权益分配比例达成协商,偽造鑑定报告书,将高判刑4年,王男因听从高的指示,一时失虑犯罪,将他判刑2年、缓刑5年,须向公库支付100万元。全案可上诉。

(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