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亚案 法务部:陆方欢迎我派员了解
12.04.2016 21:57
本文来源: 中时电子报
法务部次长陈明堂今日下午表示,经与大陆公安部门沟通,陆方初步欢迎我派员前往了解案情,但尚未具体承诺何时可以成行;法务部则乐观评估,应该很快就可以出发,将会在具有管辖权的前提下,积极争取陆方将人遣送我国侦办。
外界关注我是否能成功带回遭遣送至大陆的台湾民眾,陈明堂表示,关键在于我国是否具有管辖权,如有管辖权即可据此请求陆方将人交由我国侦审,因此已要求各地检署、刑事局了解涉案台人有无诈骗台湾人,但初步了解该集团专门诈骗大陆人,迄今无台人被骗。
陈明堂说,依《刑法》规定,我国刑法对国人境外犯罪的追诉范围限最轻本刑3年以上之罪,公务员境外触犯瀆职、逃脱、侵占等罪,或内乱、外患、毒品等罪,但电信诈欺一般而言并非最轻本刑3年以上之罪,因此我方是否具有管辖区权仍待进一步了解案情并就法律面、实务面进行研究后,才能厘清。
陈明堂表示,2011年间菲律宾将14名台湾民眾遣送大陆,我即成功以14人在台犯案为由,请求陆方将14人併同卷证送交我方,因此倘若台人涉及中华民国境内犯罪,将依此原则请求陆方将人交给我方处理,
但陈明堂也指出,过去曾发生过将人犯带回台湾,因没有管辖权而必须释放的案例,因此处理本案仍需审慎缜密。
倘若我无管辖权,该如何保障遣陆台人?陈明堂表示,除要求陆方确保台人受审权利,也可以在判决确定后,准用跨国移交受刑人法,将人犯送回台湾执行。
(中时即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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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2016 2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