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到哪贪到哪 贪检宋宗仪判囚20年确定

31.12.2015  14:24
吃相难看前台南地检署检察官宋宗仪(左),被称为司法界「最大贪检」。(本报资料照片)

被称为司法界「最大贪检」的前检察官宋宗仪,于云林、嘉义、台南等地检署任职10年,他在待过的每个地检署都发生贪瀆情事,各遭法院判刑确定,最高法院今日裁定,宋男贪污及赌博等5案合计刑度为27年,但因适用旧法规定,只能裁定有期徒刑满贯刑期20年确定。

宋宗仪在1994年任职云林地检署时收贿,不起诉在云林县KTV杀人的枪击要犯黄村,被判刑2年半定谳,他另因2件赌博罪,共裁定执行刑为3年,宋入狱服刑后,在2010年出狱。

不料,宋又因在1993年任职嘉义地检署时,向涉及贿选案的前鹿草乡农会总干事王茂雄家属收贿300万,让王获交保,此案被判刑12年确定,连同先前数罪共被裁定执行14年半,前年宋又入监服刑。

宋宗仪服刑中,因他在2002年任职台南地检署时,侦办角头王川铭处理债务纠纷,指示手下陈金荣开枪伤人,导致被害人下半身瘫痪,他竟收下王男贿款500万元,对王不起诉,并让开枪的陈男获交保停押,今年8月最高法院将他判刑12年6月确定。

台南高分院认为,宋宗仪遭判刑确定的赌博、贪污等5罪,都是发生在2006年刑法修正前,只能裁定有期徒刑最高刑度20年,宋不服提起抗告,最高法院驳回定谳。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