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委蔡正元,遭中影公司指控2007年任中影董事长期间,违反法令;以「左手交付右手」方式,侵害中影减资款债权,陆绩处分信托财產,遭中影提告要求蔡正元吐还,蔡虽称钱已还中影处理股权交易及保管款项的阿波罗公司,但未被法院採信,最高法院今判决蔡正元须返还中影1亿7260万8249元定谳。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