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养小三30年正宫竟不知 子进公司才知「董娘」是别人
06.12.2017 09:19
本文来源: 中时电子报
张姓男子事业有成被人称为张董,但其却在外与戴姓女子通奸產子,而其江姓妻子竟被瞒在鼓里长达30年之久,期间张男不仅把小三引进公司,连戴女妹妹也进公司工作,直到今年初正宫江女所生儿子进公司服务,才知同事口中的「董娘」竟不是自己妈妈,江女得知此事怒提告并求偿500万元,法院则判张董与小三需连带赔偿50万元。
江女向法院提告说,她与张姓丈夫结婚近40年,没想到他在民国77年就与戴姓女子在外通奸產子,据自由时报报导此后两人瞒着她在外明目张胆的交往,让不知情的外人还以为戴女才是张男正宫,另外丈夫不仅把公司土地登记戴女名下,还在民国83年把戴女带进公司工作,连戴女妹妹也进公司工作,她被瞒骗长达30年,直到今年初儿子进公司服务,才发现原来同事口中的「董娘」竟另有其人,并向她揭发此事,让她感情深受伤害,所以向两人求偿500万元。
张董也向法官坦承当年和戴婚外產子,因有了共同小孩不可能完全断绝往来,才会持续照顾戴女母子,但绝无男女私情,后来因公司急需用人才会把戴女和妹妹,引进公司服务,因戴女就住在公司附近,有午休时会回家煮饭休息的习惯,他才会偶尔一同前往探视关心两人所生之子。
法官也传唤张董公司员工作证,大家都知道戴女是老板的外面老婆,且两人在午休时间都是同进同出,法官依多方证供认为,张、戴两人逾越一般男女往来关系,并在公开场所谈论照顾私生子生活等事,足使元配情感深受打击,两人需连带赔偿50万元给江女。
(中时电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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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2.2017 09:19